最新消息

2024.07.03
一週一次的法案小教室又來囉!我們繼續解析行政院人權處的反歧視法草案吧!今天帶大家一起來認識反歧視法的第四章賠償及救濟~➜ 如果違反本法或其他法律禁止歧視之規定,是可以要求對方修正並向法院請求賠償金的! ➜ 如果被害人不容易或不能證明實際損害的金額時,可以請求法院依照受到侵害情節,以每人/每一事件「新臺幣 1000 元以上、300,000 元以下」的金額計算。 ➜ 被害人向法院說明遭到什麼樣的不利差別待遇,而被告則需要負舉證責任,以證明自己並無過失 ➜ 被害人如果得知歧視情形發生,必須在 1 年之間提出損害賠償,另如果違反反歧視法或其他法律規定的歧視行為時,需要在 5 年內提出告訴
2024.07.02
國健署草案 重點四!神秘的代孕服務機構 ➜ 目前的法案內容以「無償非商業化」代孕為主,出發點是希望代孕不將女性身體商業化,才會以利他代孕為主;其中委託者跟代孕者之間的「代孕服務機構」就顯得非常重要! ➜ 現有草案針對代孕服務機構的規範訂定都非常不明確,而且管理措施稀少,可能導致商業仲介 成為居間機構;此外,服務機構的實際職責範圍為何,是否能夠善盡機構責任,例如充分向雙方說明風險,以保障代孕者、委託方、人工生殖子女等三方權益,也難確認是否確實執行。
2024.06.26
每週三的法案小教室又來啦!一起繼續解析行政院人權處的反歧視法草案。今天帶大家認識反歧視法的第三章:不構成歧視之情形➜ 在部分情形中,如果有差別對待的話是不構成歧視的唷!比如說:情形一:依法律規定➜ 例如依照菸害防制法,店家不能供應菸品給未滿 20 歲的未成年者情形二:避免危險、防止損害、保護隱私或個人安全➜ 例如部分遊樂設施的年齡限制
2024.06.25
國健署草案 重點三!人工生殖評估機制 ➜ 過往只有簡單評估機制,因此本次草案新增詳細的相關規範:為了兒童最佳利益,要求人工生殖前都要進行以下項目的評估
2024.06.19
每週三的法案小教室又來啦!詳細解析行政院人權處的反歧視法草案!今天帶大家認識反歧視法的第二章:大眾交易、就業、教育之禁止歧視、騷擾及報復 ➜ 反歧視法明定,在以下三個情境當中,不得有歧視、騷擾行為
2024.06.19
國健署草案 重點二!人工生殖子女身世知悉權 ➜ 目前台灣捐贈系統採全匿名制度,在草案中人工生殖子女除了在特殊狀況(如收養或結婚)下才能查詢,但也只能知道種族、膚色、血型,無法了解捐贈者的其他資訊
2024.06.17
2019 年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通過同婚的國家後,至今已有超過 1 萬對同性伴侶登記結婚!明天泰國上議院有望通過同婚法案,你知道亞洲其他國家目前的婚姻平權推動現況嗎?大平台帶你一次看!關於泰國的最新近況,歡迎大家持續關注大平台社群更新
2024.06.12
各國設立反歧視/平等法的主要用意之一,是明確規範何謂「歧視」以及列出相關的受保護特徵,以下就帶大家認識反歧視法的第一章總則~➜ 立法目的及法律地位:本法為「#民事特別法」,目前台灣已經有部分不得歧視的規定分布在不同法規裡,例如就業服務法、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等;本法除了保障其他尚未規範的情形,也賦予被害人提出民事救濟的權利!
2024.06.11
為了讓大家更了解近期許多跟同志權益相關的法律草案,大平台「法案小教室」開課啦~小教室第一次上課,要帶大家深入探討日前衛福部國健署公告的《人工生殖法》草案,接下來連續五週,我們會在每週二提出 1 個人工生殖法草案中的修正方向,並邀請大家一起討論,邀請每個關心法案的你,分享你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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