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權立法

完善同志權利法案,保障同志基本人權。
婚姻平權法案持續推動與落實。

同性婚姻專法通過對於台灣的同志來說,的確是一個重要的運動里程碑,但過去數十年以來,以異性戀婚姻為主的法律體系與行政系統,需要更多時間推動改變。未來大平台除了要推動同婚專法所遺留的各種法律權益缺漏,包括跨國同婚、共同收養以及同志使用人工生殖法,也會持續的關心同婚專法的落實,希望國家從中央到地方的行政,都可以讓同志朋友感覺到自己被這個國家完整的接納,沒有任何與異性戀之間的落差。而面對公投期間社會上許許多多對於同志的歧視言論,大平台也會與其他團體共同合作,推動「平等法」的草擬與立法,保障同志免於歧視,遠離傷害。

  • 法案持續推動與落實:預計推動同性配偶共同收養、人工生殖、跨國同婚等法案進行,完成落實真正的婚姻平權。
  • 改善並優化行政流程:研議並監督台灣的性別平等相關政策,讓同志更有保障,完善多元家庭權利。
  • 組成民間「平等法」草案推動聯盟:與性別、人權等相關團體,以及專家學者合作,草擬並推動「平等法」,完整保障同志族群不因性傾向或性別氣質等差異而面臨歧視,以及公投與選舉期間無法可管四處可見的歧視言論。
2023.03.06
日前傳出桃園有同志朋友因為在公開場合表現親密而遭受暴力攻擊;對於這樣公開的歧視與暴力行為,我們感到十分憤怒,也要表示對加害人的嚴正譴責。
2023.02.14
彩虹平權大平台在今(13)日邀請到全台灣共32位支持性別議題的友善議員齊聚「大會師」,與全台各地18個性平團體共同宣示未來四年的合作串連,要讓「地方動起來,友善做伙來」,同時也趁此機會交流過去四年透過聚會推動性平政策的經驗,共同討論未來如何透過這樣的連結讓各縣市的性平政策可以「動起來」。
2022.12.05
彩虹平權大平台今日宣佈:原副執行長鄧筑媛接任為執行長,繼續帶領大平台為台灣的同志社群爭取平權、也會持續為台灣的同志運動創造國際能見度。鄧筑媛執行長為台北大學法律系、台灣大學法研所畢業,過去從研究所時期投入於環境及土地運動,也曾於立法院服務,作為尤美女委員的法案與政策團隊,對於台灣的社會運動、法律制度與立法程序了解甚深。鄧筑媛執行長於 2017年加入當時的婚姻平權大平台團隊,負責政策立法、研究與遊說,致力於為台灣的同志社群與社會運動開創一個有效且更主動的倡議模式,同時也與前執行長呂欣潔共同建立大平台的組織架構、人事規章與員工管理系統,對非營利組織相關規章非常了解。
2022.11.30
2022九合一大選在上週六落幕,根據彩虹平權大平台所做的「PrideWatch」同志友善候選人觀選網站的資料顯示,本次一共有245位候選人表態支持同志議題,當中有98位順利當選。
結婚後,我與另一半的財產都還是自己的嗎?

A:是的。如果沒有特別約定,專法準用民法的相關規定,配偶雙方各自擁有跟管理名下的財產;不過在關係結束後,為了照顧經濟弱勢的一方,法律規定可以就兩人婚後所取得財產的落差,向對方請求差額的半數。

另一半過世後,我有法律上的繼承權嗎?

A:是的。專法準用民法的相關規定,同志配偶是另外一半在法律上的繼承人。

同婚法案通過了,我的另一半,可以收養我在前段關係中生下的孩子嗎?

A:目前台灣已經有超過一百個同志家庭,他們有些是人工生殖、以單身身份收養小孩,或是自行滴精等等的方式擁有自己的孩子。

根據專法,目前如果孩子跟其中一方有血緣關係,另外一方就可以向法院聲請收養孩子,可以正式擁有孩子的親權,不再只是法律上的陌生人。

同志可以收養小孩嗎?會不會碰到什麼的困難?

A:台灣可以以單身的身份收養小孩,也有單身同志已經完成收養的各種程序,包括書面資料審查、面訪及家訪、上各項親職課程、媒合及試養、法院審查及裁定等,成功收養到孩子。

不過根據專法,已婚的同志無法共同收養孩子,這將會是未來需要再透過修法或倡議突破的困難。

歡迎參考「無血緣收養,行不行?」懶人包

如果與外籍人士交往,也可以登記結婚嗎?

A:台灣人可不可以和外籍人士結婚,涉及到《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以下簡稱《涉民法》)與《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兩個法規,因此同志跨國伴侶是否能夠在台灣順利結婚,會因為對方的國家有不同的答案唷!

✔️ 在已經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現在就能結婚,完全沒有問題: 例如美國、澳洲、英國、德國等(目前共26國),跟這些國家的人結婚,只要準備對方國家出具經外交認證的單身證明,就可以在台灣登記。

✖️ 目前還不能結婚,等待法規修改的,又分兩種情況:
1️⃣ 對方的國家還沒有承認同性婚姻,由於在現行《涉民法》的規定與法律解釋下,必須雙方國家都承認這樣的婚姻才成立,因此目前在台灣登記會被拒絕。還好司法院已決定將在近日研議適度調整相關法律,保障跨國伴侶權益,或許不久後就會有好消息!
2️⃣ 如果另一半是中國人(香港、澳門狀況同1️⃣,不在此列),因為行政規定要求與中國人結婚,必須先在中國取得婚姻登記,才能在台灣登記,在中國還沒有開放同性婚姻的情況下,也會遭遇無法結婚的困境。此外,台灣針對越南、柬埔寨等21個國家,也規定必須先在該國取得婚姻登記,才能在台灣登記。換言之,即便未來法律修正成只要一方國家承認就可以登記,這21個國家的跨國同性伴侶,仍然無法登記。而這也是未來值得我們持續關注與努力的婚姻平權議題!

婚姻平權如何改變社會 —— 台灣通過同婚後的三年期社會追蹤報告 pdf 2023.03.24
2022 年度捐款徵信 pdf 2023.02.28
2021 彩虹平權大平台工作報告書 pdf 2022.06.20
2021 年度捐款徵信 pdf 2022.01.04
2020 彩虹平權大平台工作報告書 pdf 2021.05.11
2020 年度捐款徵信 pdf 2021.01.04
無血緣收養,行不行? pdf 2020.08.24
2018-2019 婚姻平權大平台工作報告書 pdf 2020.07.31
2017 婚姻平權大平台工作報告書 pdf 2018.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