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權立法

完善同志權利法案,保障同志基本人權。
婚姻平權法案持續推動與落實。

同性婚姻專法通過對於台灣的同志來說,的確是一個重要的運動里程碑,但過去數十年以來,以異性戀婚姻為主的法律體系與行政系統,需要更多時間推動改變。未來大平台除了要推動同婚專法所遺留的各種法律權益缺漏,包括跨國同婚、共同收養以及同志使用人工生殖法,也會持續的關心同婚專法的落實,希望國家從中央到地方的行政,都可以讓同志朋友感覺到自己被這個國家完整的接納,沒有任何與異性戀之間的落差。而面對公投期間社會上許許多多對於同志的歧視言論,大平台也會與其他團體共同合作,推動「平等法」的草擬與立法,保障同志免於歧視,遠離傷害。

  • 法案持續推動與落實:推動同性配偶共同收養、人工生殖、跨國同婚等法案進行,完成落實真正的婚姻平權。
  • 改善並優化行政流程:研議並監督台灣的性別平等相關政策,讓同志更有保障,完善多元家庭權利。
  • 組成民間「平等法」草案推動聯盟:與性別、人權等相關團體,以及專家學者合作,草擬並推動「平等法」,完整保障同志族群不因性傾向或性別氣質等差異而面臨歧視,以及公投與選舉期間無法可管四處可見的歧視言論。
2024.07.12
「我是活得很坦蕩蕩的人,所以不太考慮社會外界的掙扎,我就想說我孩子出生我就要成為一個性平小鬥士。」訪談中毛毛展現著為孩子勇敢的決心。毛毛在2023年時決定要生養小孩,從那時候起,他便陸續向周遭的人出櫃,也在近期開始將自己的經驗分享在社群平台中。
2024.07.10
一週一次的法案小教室又來囉!行政院人權處的反歧視法草案還有哪些內容呢?今天帶大家一起來認識反歧視法的第五章政府義務~➜ 政府應該積極規劃消弭歧視、偏見、刻板印象等等的培訓、宣導及研究 ➜ 政府辦理相關生活狀況調查時,應該將受到歧視的狀況納入調查 ➜ 政府可以採取積極的平權措施,也應該適時檢討,加速平等的進程 ➜ 勞動、教育、文化、通訊等主管機關,應該加強教育訓練、防治等工作 ➜ 其他本法未規範的歧視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該另外訂定,例如租屋、保險等相關配套措施
2024.07.09
國健署草案 重點五!什麼是代孕定型化契約? ➜ 代孕涉及三方(代孕者、委託方、子女)的身體、生活層面,影響龐大,制定嚴謹、清楚的契約,才能真的最低限度的確保三方的權利義務。 ➜ 因此在法規中訂定清楚,契約中應記載事項、不應記載事項,就非常重要! ➜ 本草案列出契約應保障代孕者的權益,例如代孕期間代孕者的身體自主權、生產後兩年內得探視代孕子女、代孕者有依優生保健法終止契約的權利等 ➜ 但現有內容仍不詳盡,由「主管機關定之」,恐淪為「空白授權」。
2024.07.03
一週一次的法案小教室又來囉!我們繼續解析行政院人權處的反歧視法草案吧!今天帶大家一起來認識反歧視法的第四章賠償及救濟~➜ 如果違反本法或其他法律禁止歧視之規定,是可以要求對方修正並向法院請求賠償金的! ➜ 如果被害人不容易或不能證明實際損害的金額時,可以請求法院依照受到侵害情節,以每人/每一事件「新臺幣 1000 元以上、300,000 元以下」的金額計算。 ➜ 被害人向法院說明遭到什麼樣的不利差別待遇,而被告則需要負舉證責任,以證明自己並無過失 ➜ 被害人如果得知歧視情形發生,必須在 1 年之間提出損害賠償,另如果違反反歧視法或其他法律規定的歧視行為時,需要在 5 年內提出告訴
結婚後,我與另一半的財產都還是自己的嗎?

A:是的。如果沒有特別約定,專法準用民法的相關規定,配偶雙方各自擁有跟管理名下的財產;不過在關係結束後,為了照顧經濟弱勢的一方,法律規定可以就兩人婚後所取得財產的落差,向對方請求差額的半數。

另一半過世後,我有法律上的繼承權嗎?

A:是的。專法準用民法的相關規定,同志配偶是另外一半在法律上的繼承人。

同婚法案通過了,我的另一半,可以收養我在前段關係中生下的孩子嗎?

A:目前台灣已經有超過一百個同志家庭,他們有些是人工生殖、以單身身份收養小孩,或是自行滴精等等的方式擁有自己的孩子。

根據專法,目前如果孩子跟其中一方有血緣關係,另外一方就可以向法院聲請收養孩子,可以正式擁有孩子的親權,不再只是法律上的陌生人。

同志可以收養小孩嗎?會不會碰到什麼的困難?

A:台灣可以以單身的身份收養小孩,也有單身同志已經完成收養的各種程序,包括書面資料審查、面訪及家訪、上各項親職課程、媒合及試養、法院審查及裁定等,成功收養到孩子。

不過根據專法,已婚的同志無法共同收養孩子,這將會是未來需要再透過修法或倡議突破的困難。

歡迎參考「無血緣收養,行不行?」懶人包

如果與外籍人士交往,也可以登記結婚嗎?

A:台灣人可不可以和外籍人士結婚,涉及到《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以下簡稱《涉民法》)與《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兩個法規,因此同志跨國伴侶是否能夠在台灣順利結婚,會因為對方的國家有不同的答案唷!

✔️ 在已經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現在就能結婚,完全沒有問題: 例如美國、澳洲、英國、德國等(目前共26國),跟這些國家的人結婚,只要準備對方國家出具經外交認證的單身證明,就可以在台灣登記。

✖️ 目前還不能結婚,等待法規修改的,又分兩種情況:
1️⃣ 對方的國家還沒有承認同性婚姻,由於在現行《涉民法》的規定與法律解釋下,必須雙方國家都承認這樣的婚姻才成立,因此目前在台灣登記會被拒絕。還好司法院已決定將在近日研議適度調整相關法律,保障跨國伴侶權益,或許不久後就會有好消息!
2️⃣ 如果另一半是中國人(香港、澳門狀況同1️⃣,不在此列),因為行政規定要求與中國人結婚,必須先在中國取得婚姻登記,才能在台灣登記,在中國還沒有開放同性婚姻的情況下,也會遭遇無法結婚的困境。此外,台灣針對越南、柬埔寨等21個國家,也規定必須先在該國取得婚姻登記,才能在台灣登記。換言之,即便未來法律修正成只要一方國家承認就可以登記,這21個國家的跨國同性伴侶,仍然無法登記。而這也是未來值得我們持續關注與努力的婚姻平權議題!

頁面

彩虹平權大平台 2023年度工作報告書 pdf 2024.05.24
2023 台灣同志政策白皮書 pdf 2023.06.29
彩虹平權大平台 2022年度工作報告書 pdf 2023.05.23
婚姻平權如何改變社會 —— 台灣通過同婚後的三年期社會追蹤報告 pdf 2023.03.24
2022 年度捐款徵信 pdf 2023.02.28
彩虹平權大平台 2021年度工作報告書 pdf 2022.06.20
彩虹平權大平台 2020年度工作報告書 pdf 2021.05.11
2020 年度捐款徵信 pdf 2021.01.04
無血緣收養,行不行? pdf 2020.08.24
婚姻平權大平台 2018-2019年度工作報告書 pdf 2020.07.31

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