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向晨光揭曉嶄新篇章:從東亞出發,看亞洲與世界的婚權進程

 撰文:彩虹平權大平台公眾對話專員 林奇瑩

2019 年台灣同婚通過後,同志伴侶於戶政事務所進行結婚登記。

2019 年,台灣通過《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寫下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里程碑;六年後,我們目睹全球婚姻平權版圖快速變化,從東亞及亞洲國家緩步前行,到歐美部分民主國家出現反性別運動浪潮;婚姻平權不只關乎法律條文,更是政治局勢、社會輿論以及跨國人權的交互作用。台灣既像一座燈塔,也同時身處潮流中,被全球風向所牽引;唯有理解世界婚權地圖的變遷,才能理解台灣下一步該如何穩健前行。

東亞的婚權進程:緩步前行中

韓國基本收入黨議員龍慧仁在首爾國會舉行記者會,宣布提出《生活伴侶關係法》提案。照片來源:The Korea Times

🇰🇷 韓國目前同性婚姻尚未通過,不過仍有部分進展:

  • 2023 年首爾高等法院首次裁定政府健康保險制度不得歧視同性伴侶,象徵司法體系首次承認同性伴侶作為法律上的「家庭」而存在。
  • 2025 年 9 月,基本所得黨議員龍慧仁提出《生活伴侶關係法》,擬將「家庭」定義擴大至不以婚姻或血緣為基礎的共同生活關係,保障同住且互相照顧的成年人繼承、醫療同意、住房、福利與稅務等權益,獲得來自進步派和小黨派的九名議員支持。
  • 2025 年 10 月,韓國政府首次在全國人口與住宅普查中,將同性伴侶登記為「配偶」或「同居伴侶」,是國家首次在官方數據中承認同性伴侶的存在。
東京高等法院裁定日本不承認同性婚姻合憲後,原告及其支持者舉起寫有「判決不公」的標語。照片來源:The Japan Times

🇯🇵 日本的同性婚姻一樣尚未通過,倡議團體採取訴訟策略:

  • 地方法院一審:2021 年至今分別在札幌、東京、名古屋、大阪、福岡提起婚姻平權訴訟,其中東京有兩起訴訟;目前六場訴訟在地方法院的一審都已完結,除大阪地方法院認定禁止同婚合憲之外,其餘地方法院(札幌、東京、名古屋、福岡)皆認定禁止同婚違憲。
  • 高等法院二審:札幌、東京(第一場)、名古屋、大阪、福岡高等法院皆認定禁止同婚違憲,然而 2025 年 11 月,最後的東京高等法院第二場訴訟卻認定禁止同婚合憲,為同婚運動帶來衝擊;不過同婚運動尚未抵達終點。
  • 最高法院三審:預計 2026 年最高法院將做出三審最終判決。

此外,今年日本政府宣布擴大對同性伴侶的法律保障,將其視為「事實婚姻關係」,使其適用《災害慰問金法》、《家庭暴力防治法》、《土地與房屋租賃法》、《兒童虐待防止法》、《公共住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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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9 月 10 日,香港立法會投票否決了同性伴侶法案。照片來源:Hong Kong Free Press

🇭🇰 香港雖未承認同性婚姻,但:

  • 2023 年,香港終審法院裁定政府必須在未來兩年內制定法律以承認同性伴侶的法律地位。同年,香港法院已陸續裁定同性伴侶的公共住房屋居住權及遺產承繼權。
  • 2025 年 7 月,香港政府針對 2023 年的裁定提出一項草案,讓已在海外結婚或註冊的同性伴侶在香港獲得法律承認,但倡議人岑子杰批評該提案無法實現平等,因為其僅承認海外註冊的同性伴侶,排除在香港本地建立伴侶關係的同性戀者。
  • 2025 年 9 月,《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遭立法會以 71 票反對、14 票贊成否決,成為「愛國者治港」立法會成立以來首個被否決的政府法案;政府表示後續將以行政手段保障同性伴侶部分權益,如醫療決策與後事安排,但尚未提出具體方案。

綜觀東亞,可以看出司法判決是推動立法進程的重要策略工具,但效果有限,且並非由政府主導改革。

亞洲的婚權進程:部分停滯、部分突破
放眼更廣的亞洲,進展與停滯皆同時發生。在尼泊爾,2023 年 11 月最高法院裁定,政府必須承認同性婚姻,然而目前僅根據行政命令進行婚姻登記,正式法律權益尚未完成立法,因此同性婚姻不具有異性婚姻擁有的相同法律效力。2025 年 5 月,尼泊爾一對女同志伴侶前往鄉公所登記結婚,但遭地方政府以「法律程序不明確」為由拒絕,此事件突顯尼泊爾在同性婚姻合法化與實際執行上的落差。

擔任警察的同志情侶身穿警察制服登記結婚。照片來源:中央社

相較之下,泰國則迎來重大突破,2025 年 1 月,泰國平權婚姻法正式生效,同性伴侶享有與異性伴侶相同的法律權利,包括婚姻、財產管理、繼承權及收養權等,外國公民也能在泰國結婚。同年 5 月,泰國國王與王后在阿邦薩塔皇宮為兩對同性伴侶主持皇室婚禮,象徵泰國對性別多元與平權的肯認。隨著泰國同婚通過,越來越多中國同性情侶到泰國結婚、辦理登記、成為合法配偶。

新加坡直到 2022 年 8 月,才將男性之間的性行為除罪化,但同時也修訂憲法,將婚姻限於一男一女之間;2025 年 8 月,國策研究院(IPS)最新調查顯示,過去十年間(2013-2024),新加坡民眾對同性性行為與婚姻的反感程度明顯下降;不過,目前仍有 52.9% 不贊成同性性行為,50.8% 不贊成同性婚姻。對同性伴侶收養、代孕或人工生殖的反對比例則低於半數,並呈現下降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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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美的婚權進程:潛伏的反撲危機
美國於 2015 年通過「奧貝格費爾訴霍奇斯案」(Obergefell v. Hodges)裁決,將同性婚姻全國化,各州須承認同性婚姻,並且不得拒絕發放結婚證書給同性伴侶;然而 2025 年川普二度上任後,部分保守派以「恢復傳統家庭價值」為名,開始訴請最高法院推翻同性婚姻。2025 年 11 月,美國最高法院宣布拒絕受理「推翻同性婚姻合法化的上訴案」,維持 2015 年的歷史性裁決,維護同性婚姻的憲法保障地位,顯示大法官認為同性婚姻為憲法保障的人權之一。這場訴訟戰顯示了婚姻平權在民主國家也並非永遠穩固。

2025 年 6 月,人們在華沙街頭載歌載舞,參加驕傲遊行。照片來源:The Guardian

歐盟最高法院也於 2025 年 11 月宣布歐盟法律要求所有成員國必須承認歐盟公民在歐盟成員國境內舉行的同性婚姻,即使該國法律不允許同性婚姻;裁決指出,歐洲最高法院要求各國以某種形式承認歐洲同性婚姻,並承認方式不得與異性婚姻有差別。現有歐盟成員國中,波蘭、斯洛伐克、羅馬尼亞保加利亞不承認同性伴侶的法律地位。波蘭的民事結合法案曾多次遭右翼總統擱置,不過就 2025 年 7 月的民調顯示,62% 波蘭公民支持同性伴侶的法律結合,其中31% 支持同性婚姻,另外 31% 支持其他形式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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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首台灣婚權進程:持續深化平權相關法案
面對全球婚權版圖的震盪,我們將目光重新聚焦台灣。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通過同性婚姻的國家後,成為東亞鄰近國家的參照對象;六年來,台灣也陸續完成共同收養、跨國同婚等制度,但仍有兩個重大制度缺口仍需補足。

  1. 《人工生殖法》修法,目前限制僅有異性戀不孕夫妻具備使用資格,排除女同志伴侶與單身女性,使生育自主權仍停留在 20 多年前的框架;若台灣完成人工生殖法修法,將真正走向「家庭多元制度化」。
  2. 跨國同婚尚存制度盲點,雖已開放台灣與多國伴侶結婚,但兩位外籍同性伴侶仍無法在台登記;若能補齊這些環節,台灣將從「同性婚姻合法國家」進階為「完善同志家庭政策的國家」。
2025 年台灣同婚六週年之際,大平台舉辦民調記者會,呼籲同志政策應持續推進。

世界局勢有突破,也有反撲;有希望,也有危機。正是在這樣的時刻,台灣的方向更顯清晰,只要持續推動更包容的生育制度、更完整的跨國家庭保障,以及持續進行社會溝通,台灣便能真正迎向晨光,揭曉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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