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倡議

政治就是同志的大小事。
打造友善政治環境,保障同志權益。

在婚姻平權運動中,一路從立法院修法、到大法官釋憲、再到反同公投的重創,我們都理解到政治上的實力有多麼重要,透過這三年半的學習,大平台團隊與群眾共同開創了許多同志運動中首次的政治倡議行動,也理解到友善政治人物的重要性。未來,我們希望透過國會跟議會的性別平權政策倡議,讓政治環境越來越友善。

另外,參政亦是現身:同志參政的過程,也是將性別認同跟性傾向揭露於公共事務討論的過程。透過同志真實的現身,盼台灣社會能對同志社群有更多正確地理解跟認識,不再將同志特殊化,而是將同志的現身視為日常。

  • 持續進行國會倡議行動:於立院的每個會期,彩虹平權大平台的政治組同仁,都會邀請不同的同志與性別團體,前往立法院逐一拜會友善委員們,了解委員們對同志議題的想法與選區的民意狀況,同時也透過拜會掌握立法院隨時的最新情勢。
  • 推動地方議會的友善議員連線:彩虹平權大平台希望能透過改變地方政治氛圍,讓性別平等的種子來到台灣社會的各個角落。過去婚姻平權大平台已成功推動台北市與基隆市的友善議員連線,未來「彩虹平權大平台」預計以每年增加一個縣市的目標進度來推動,預計在2022年全台促成五個縣市的友善議員連線成立。
  • 培訓具有同志身份的出櫃候選人:臺灣雖然是亞洲第一個通過同性婚姻的國家,但至今同志參政的比例卻只有0.0002%。盼能推動同志參政,增加同志社群在立法過程中的代表比例,讓政策與法律的制定能夠對於同志更加友善。與此同時,也讓更多台灣人民能透過兩年一次的選舉,更加了解同志議題,同時讓同志身份日常化。2020年舉辦一場同志政治力培訓營隊後,2021年將開始協助各地市議員候選人佈局,盼在2022年培訓出10名出櫃同志參選人。
2024.07.12
「我是活得很坦蕩蕩的人,所以不太考慮社會外界的掙扎,我就想說我孩子出生我就要成為一個性平小鬥士。」訪談中毛毛展現著為孩子勇敢的決心。毛毛在2023年時決定要生養小孩,從那時候起,他便陸續向周遭的人出櫃,也在近期開始將自己的經驗分享在社群平台中。
2024.07.10
一週一次的法案小教室又來囉!行政院人權處的反歧視法草案還有哪些內容呢?今天帶大家一起來認識反歧視法的第五章政府義務~➜ 政府應該積極規劃消弭歧視、偏見、刻板印象等等的培訓、宣導及研究 ➜ 政府辦理相關生活狀況調查時,應該將受到歧視的狀況納入調查 ➜ 政府可以採取積極的平權措施,也應該適時檢討,加速平等的進程 ➜ 勞動、教育、文化、通訊等主管機關,應該加強教育訓練、防治等工作 ➜ 其他本法未規範的歧視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該另外訂定,例如租屋、保險等相關配套措施
2024.07.09
國健署草案 重點五!什麼是代孕定型化契約? ➜ 代孕涉及三方(代孕者、委託方、子女)的身體、生活層面,影響龐大,制定嚴謹、清楚的契約,才能真的最低限度的確保三方的權利義務。 ➜ 因此在法規中訂定清楚,契約中應記載事項、不應記載事項,就非常重要! ➜ 本草案列出契約應保障代孕者的權益,例如代孕期間代孕者的身體自主權、生產後兩年內得探視代孕子女、代孕者有依優生保健法終止契約的權利等 ➜ 但現有內容仍不詳盡,由「主管機關定之」,恐淪為「空白授權」。
2024.07.03
一週一次的法案小教室又來囉!我們繼續解析行政院人權處的反歧視法草案吧!今天帶大家一起來認識反歧視法的第四章賠償及救濟~➜ 如果違反本法或其他法律禁止歧視之規定,是可以要求對方修正並向法院請求賠償金的! ➜ 如果被害人不容易或不能證明實際損害的金額時,可以請求法院依照受到侵害情節,以每人/每一事件「新臺幣 1000 元以上、300,000 元以下」的金額計算。 ➜ 被害人向法院說明遭到什麼樣的不利差別待遇,而被告則需要負舉證責任,以證明自己並無過失 ➜ 被害人如果得知歧視情形發生,必須在 1 年之間提出損害賠償,另如果違反反歧視法或其他法律規定的歧視行為時,需要在 5 年內提出告訴
同婚法案通過了,我的另一半,可以收養我在前段關係中生下的孩子嗎?

A:目前台灣已經有超過一百個同志家庭,他們有些是人工生殖、以單身身份收養小孩,或是自行滴精等等的方式擁有自己的孩子。

根據專法,目前如果孩子跟其中一方有血緣關係,另外一方就可以向法院聲請收養孩子,可以正式擁有孩子的親權,不再只是法律上的陌生人。

同志可以收養小孩嗎?會不會碰到什麼的困難?

A:台灣可以以單身的身份收養小孩,也有單身同志已經完成收養的各種程序,包括書面資料審查、面訪及家訪、上各項親職課程、媒合及試養、法院審查及裁定等,成功收養到孩子。

不過根據專法,已婚的同志無法共同收養孩子,這將會是未來需要再透過修法或倡議突破的困難。

歡迎參考「無血緣收養,行不行?」懶人包

如果與外籍人士交往,也可以登記結婚嗎?

A:台灣人可不可以和外籍人士結婚,涉及到《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以下簡稱《涉民法》)與《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兩個法規,因此同志跨國伴侶是否能夠在台灣順利結婚,會因為對方的國家有不同的答案唷!

✔️ 在已經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現在就能結婚,完全沒有問題: 例如美國、澳洲、英國、德國等(目前共26國),跟這些國家的人結婚,只要準備對方國家出具經外交認證的單身證明,就可以在台灣登記。

✖️ 目前還不能結婚,等待法規修改的,又分兩種情況:
1️⃣ 對方的國家還沒有承認同性婚姻,由於在現行《涉民法》的規定與法律解釋下,必須雙方國家都承認這樣的婚姻才成立,因此目前在台灣登記會被拒絕。還好司法院已決定將在近日研議適度調整相關法律,保障跨國伴侶權益,或許不久後就會有好消息!
2️⃣ 如果另一半是中國人(香港、澳門狀況同1️⃣,不在此列),因為行政規定要求與中國人結婚,必須先在中國取得婚姻登記,才能在台灣登記,在中國還沒有開放同性婚姻的情況下,也會遭遇無法結婚的困境。此外,台灣針對越南、柬埔寨等21個國家,也規定必須先在該國取得婚姻登記,才能在台灣登記。換言之,即便未來法律修正成只要一方國家承認就可以登記,這21個國家的跨國同性伴侶,仍然無法登記。而這也是未來值得我們持續關注與努力的婚姻平權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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