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各國推動婚權狀態一次看!大平台國際工作在幹嘛?



亞洲婚姻平權運動現況

論及亞洲其他地區的婚姻平權運動現況,可以說相同也不同,各地近期都因政府未有積極作為而使得婚姻平權法案進度緩慢,但深入分析則能發現各地因社會文化與法律制度不同而產生的狀況差異。大平台從 2018 年底開始跟亞洲其他國家的婚姻平權倡議者串連,彼此討論倡議的策略,也想跟台灣關心國際事務的夥伴分享我們的觀察與學習:

日本
自民黨長期為國會最大黨,相較於其他國家,並沒有因政黨輪替導致婚姻平權法案進度停滯的問題,但也因為自民黨的態度較為保守,相關法案一直未有太多進展。同時,雖然大眾對於婚姻平權的支持度持續升高,但由於日本社會文化使然,當地社會倡議跟街頭溝通的熱度一直較難提升,公民社會並未蓬勃發展。近年來,日本各地法院陸續針對同性伴侶無法結婚做出違憲判決,同時,G7 峰會於今年(2023年)5月在日本召開,由於日本是 G7 國家中唯一不開放同性婚姻的國家,日本運動者也與其他六國的民間組織合作,藉此向日本政府進行倡議,期望政府早日通過婚姻平權法案。

南韓
現任總統尹錫悅上任後,同樣被視為保守政府執政,因此民間的運動者組成Marriage Equality Korea組織,透過跟國會議員合作提出婚姻平權相關法案,同時將同性伴侶結婚等案件送到法院,以訴訟方式爭取婚姻平權。

香港
香港也是透過訴訟爭取同志權益,例如香港公民與同性伴侶在海外結婚,香港政府應該發放配偶簽證,讓兩人可以一起在香港定居,或是可以合法申請居住公共房屋。此外,香港民運人士岑子杰透過訴訟爭取婚姻平權的案件,近期香港終審法院也做出最後裁定,政府沒有提供同志任何等同於婚姻的替代性法律途徑是違法的,也明令香港政府應該在兩年內提出例如民事結合之替代方案,但這項判決並不像台灣 2017 年的大法官釋憲,明示兩年內政府如果無作為就讓同性伴侶直接適用現行法律結婚,因此仍需持續關注香港的婚姻平權進程。

越南
越南政府規定每十年必須重新檢視民法,以因應社會現況修改不合時宜的條文。目前政府預計先處理性別變更的法案,而家庭法可能要在 2026 年之後進行。

新加坡
2022 年同性性行為除罪,被視為是新加坡同志權益的一大進步,也帶動婚姻平權的討論。然而,新加坡政府同時也修改憲法、將婚姻僅限於一男一女的定義入憲,成為當地推動婚姻平權的新困境。

泰國
過去曾有進步派議員提出同性婚姻/伴侶法案,也曾通過一讀,但法案持續在國會卡關,並隨著 2023 年國會改選而使法案進度歸零。今(2023)年 5 月泰國國會改選,支持婚姻平權的前進黨成為眾議院最大黨,然而前進黨在國會受到抵制,總理由第二大黨為泰黨所推派的賽塔(Srettha Thavisin)出任,為泰黨是否會保持進步路線?或是跟保守派更緊密結盟?將左右泰國婚姻平權運動的進程。泰國當地運動者已經透過民間連署自提草案的方式,將婚姻平權、性別認同法與保障性工作權法三草案送交至國會,未來法案的進度跟動態有待關注。

尼泊爾
早在 2008 年,尼泊爾法院就有指出政府應立法保障同志人權,包括結婚的權利。而後尼泊爾政府也曾成立委員會,針對此事進行研究,而後於 2015 年,委員會提交的研究報告中也提出與同婚相關的立法措施;只是至今政府跟國會仍沒有進行相關立法或修法程序,讓同志可以在尼泊爾結婚。2023 年 6 月 28 日,尼泊爾最高法院裁定,要求政府在同性婚姻合法之前,應該提供同志暫時性的登記制度以保障同性伴侶權益;但  7 月 13 日,加德滿都(Kathmandu)地方法院還是以「兩位申請者性別相同」的理由,拒絕一對同性伴侶的結婚申請。而 11 月 30 日,尼泊爾西部多迪(Dordi)市政當局為一對同性伴侶註冊婚姻關係,尼泊爾的運動夥伴在開心之餘也提到「可能還需要再觀察一下」,因為目前是「第一對」註冊,且在文件上還是以「夫/妻」作為雙方的稱謂,他們將會繼續邀請其他同志社群的夥伴去登記、持續訴訟跟修法的工作,希望早日確認尼泊爾會是繼台灣之後,亞洲第二個、南亞第一個通過同婚的國家。

印度
印度最高法院在今(2023)年 10 月 17 日做出判決,駁回同性婚姻合法化的申請,並表示同性婚姻合法是國會的職權範圍。不過,最高法院同時要求政府成立專門委員會,研究並考量給予同性伴侶「結婚之外」的法律權利與福利。2018 年印度的最高法院曾做出歷史判決,廢除殖民時代的同性性行為禁令,但今年的同性婚姻判決卻被駁回,且印度政府與國內所有宗教領袖一致反對同性婚姻,顯見印度的婚姻平權進程仍有長遠的路要走。

 

採行運動策略

最新進度

日本

成立 Marriage for All Japan,透過社會倡議、法律訴訟等方式,爭取婚姻平權,令政府正視現行婚姻法律的不合時宜,進行相關修法。

各地法院陸續針對同性伴侶無法結婚做出違憲判決。

南韓

運動者成立 Marriage for All Korea ,與國會議員合作提出法案,同時以訴訟方式爭取婚姻平權。

目前已將同性伴侶結婚案件送到法院,尚待判決結果。

香港

「婚姻平權協會」持續透過訴訟及社會倡議爭取同志權益,例如爭取香港公民與海外結婚之同性配偶簽證,以及申請居住公共房屋的權利。在終審法院判決之後將會持續關注未來的同性婚姻方案。

法院裁示政府沒有提供同志任何等同於婚姻的替代性法律途徑是違法的,也明令香港政府應該在兩年內提出例如民事結合之替代方案。

越南

發起社會倡議,期盼透過每十年檢視民法的機會倡議婚姻平權。

 

新加坡

 

於 2022 年將同性性行為除罪,但同時也將婚姻限於一男一女的定義入憲,成為當地推動婚姻平權的新困境。

泰國

透過與國會議員合作提法案、民間自提法案方式推行婚姻平權運動。

已將婚姻平權、性別認同法與保障性工作權法三草案送交至國會,不過目前進度停擺。

尼泊爾

透過訴訟方式讓最高法院做出裁示,以令政府正視同性伴侶的婚姻訴求。

11 月 30 日,尼泊爾西部多迪市政當局為一對同性伴侶註冊婚姻關係。但目前是「第一對」註冊,且在文件上還以「夫/妻」作為雙方的稱謂。將繼續邀請社群夥伴去登記、持續訴訟跟修法。

印度

提交請願書給最高法院,期望最高法院做出現行法律違憲的判決。

最高法院駁回同性婚姻合法化的申請,並表示同性婚姻合法化是國會的職權範圍,但同時要求政府成立專門委員會,研究並考量給予同性伴侶「結婚之外」的法律權利與福利。

綜觀各地現況,可以發現亞洲婚姻平權運動進程的相似性,即使司法判決認為必須保障同性伴侶權益、政府承認現況必須被改變,卻不一定有因應而生的政策報告與立法作為,也使得各地婚姻平權法案進程增添許多不確定性;公民社會的彼此串連跟合作,在這些充滿不確定的時刻,往往會帶來新的刺激跟力量。

回顧台灣婚姻平權經驗:多方學習與串連

大平台在推動台灣婚姻平權時,曾向美國的婚姻平權倡議組織 Freedom to Marry 交流,了解推動同志婚姻的相關策略。2018 年公投結束後,大平台隨即前往泰國曼谷參加第一次亞洲婚姻平權連線會議,並意識到各地運動者面對的困境不同,需要共同討論運動策略。因此,2019 年同婚專法正式通過後,大平台也參加諸如亞洲國際 LGBTI 協會(ILGA Asia)、其他區域或國際的同志倡議研討會等,並在 2023 年正式跟 Freedom to Marry 組織合作,共同協助亞洲其他國家推動婚姻平權。

回顧大平台在同婚專法正式通過前採取的運動路線,除了串連珠寶、婚紗等婚禮相關產業,也與同志諮詢熱線合作,邀請各企業具名連署發聲支持婚姻平權,期望發揮各行各業的影響力。大平台嘗試在倡議行動中展現婚姻平權運動的創意性與可能性,令大家看見推動婚姻平權不只有向政府倡議這條路,如何凝聚民間力量、將支持婚姻平權的聲音最大化,也是必須思考的重要事項。這也是大平台試圖將自身經驗分享給其他運動者的原因,期望以此協助其他運動者規劃最適合自己的策略。

不過,過去這段時間大平台與各地夥伴交流婚姻平權進程時,也常在過程中對於各國環境差異之大感到驚訝。以尼泊爾為例,當地運動者目前正在進行的一間司法案件,主張現行婚姻法並未納入同性伴侶違憲,期望藉此爭取將同性伴侶納入「婚姻」的定義中。當大平台每隔一段時間聯繫尼泊爾夥伴關心案件進度時,好幾次在地夥伴都提到預定審理當天臨時接到通知,因為法官人數不足或各種理由無法審理、必須擇期再審,且這件事其實在尼泊爾很常見,並不是特別針對婚姻平權案件。這件事聽起來或許難以置信,卻也可以顯見各國法律制度真的很不同。

展望2024:透過交流 創造更友善的改變契機

對於大平台而言,理解各國不同的制度別無他法,只能仰賴做中學。透過跟夥伴不斷的交流當地社會文化、偶爾分享一些運動過程中的趣聞,才更明白彼此推動婚姻平權的不易。因為亞洲國家多數擁有自己的語言,為了增進彼此溝通的便利,必須使用自己不熟悉的英語,無論是被母語及英語不同的語法邏輯混淆,或是因為口音而需要花費更多時間理解彼此,對於剛開始接觸國際工作的我們來說,確實感到相當挫折。不過,也正是因為亞洲語言相當多元、彼此交流需要付出更多心力,各地運動者卻依然為了彼此共同的平權目標,嘗試使用自己不熟悉的語言,與國際夥伴建立連結,才更加突顯亞洲婚姻平權運動的感人與可貴。

在同婚通過前,大平台其實沒有太多機會跟國際運動者交流,但在同婚通過後,台灣的成功經驗成為我們跟各國交流的關鍵。對多數人而言,同婚通過那一瞬間的感動,令人珍惜這得來不易的平權;對大平台來說,同婚通過為我們帶來國際交流的契機,也看見各國的婚姻平權運動不斷推進的過程。大平台將會持續協助國際友人推動婚姻平權,期待繼台灣之後,能有越來越多國家讓同志們享有自由相愛的平等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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