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評析》20年前的愚人節發生了一件大事,荷蘭在2001年的4月1日正式通過了同婚!

早在1998年,荷蘭就先通過了同時適用於異性戀和同性戀的伴侶法,規範的權利義務內容其實跟婚姻相差不大,最大的差異就是在親子關係的認定,以及登記跟解除關係的程序上,伴侶制比結婚簡便許多、不需要發誓。

20年過去了,同性婚姻在荷蘭社會早已不是新鮮話題,這些「世界第一」的同志伴侶們現在過得好嗎?當時第一對結婚的女同志現在在幹嘛呢?20年過去了他們還在一起嗎?這一對新娘叫Helene Faasen以及Anne Marie,在3月底刊登在The Lily的網站上有他們的專訪,他們回憶說他們是1998年,在朋友大力地慫恿和鼓勵之下才見面,沒想到見面之後真的很適合就開始約會。Helene和Anne在交往10個月後同居,並且去登記為民事伴侶,在那時候其中一人其實已經懷孕兩個月。

Helene Faasen 與 Anne Marie 的結婚照。(圖片來源

Helene跟Annie回憶,他們當時舉辦了小小的派對慶祝,但兩個人只是穿了晚宴服,沒有穿白紗,他們說因為不是結婚只是伴侶制,白紗一定要留給結婚穿!兩人也說,不能結婚、只能是民事伴侶很像次要的感覺(being second best)  

伴侶制對他們來說最大的問題就是,他們的小孩出生時,非孕母的一方跟小孩之間沒有法律上的關係,就因為不是婚姻!

他們在荷蘭的同婚法通過前,看到在徵通過當天結婚的新人便火速報名,這個世紀婚禮是由當時的阿姆斯特丹市長Job Cohen主婚,共有4對couple登記、另外3組都是男同志。最有趣的是因為要搶第一,所以這場世紀婚禮是在4月1日0時舉行,Helene跟Annie穿著白紗、半夜站在禮堂裡,被上百家媒體包圍,他們說「這雖然是我們的婚禮但是我們知道這對其他人來說是多麼重要的一刻!」

20年過去了,他們現在育有一個20歲的兒子和一個19歲的女兒,Helene跟Annie說平權的路還要繼續走下去,因為這個社會對同志還是有很多偏見。他們提到,當年他們可以穿著白紗在半夜的城市裡走著,現在他們可不敢這麼做了,因為近年來又有不少針對少數族群的仇恨攻擊發生,讓他們感到不安。

根據荷蘭官方的統計資料,女同志結婚對數平均而言叫男同志高10%,每年大概都有700多對女女婚、600對左右的男男婚;離婚的部分,在荷蘭,女同志的離婚率幾乎是異性戀跟男同志的兩倍。相對之下,伴侶制比起結婚更受到荷蘭民眾的喜歡,自2015年開始登記伴侶制的對數較結婚對數多,選擇伴侶制的異性戀也逐年增加。

每一個社會都有自己獨特的背景和情況,從荷蘭的經驗中,也許無法全然預測台灣的未來,例如他們有行之多年的伴侶制度,但也讓我們觀察到社會變遷不能只倚賴法律的改變,友善多元的氛圍也有可能會倒退。

大平台除了持續推進跨國同婚、共同收養以及人工生殖等未竟之事,也透過各種管道倡議,期望台灣的平權一一落實外,友善的種子也可以紮根且茁壯!
 

參考資料:
20 years ago, these brides made LGBTQ history. Where are they now?
20 years of gay marriage in the Netherlands: 20 thousand couples